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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tag致歉,事情解决后会一并将tag删除。




刚刚阅读了司蓝太太的声明,这篇声明的绝大部分篇幅都在注释司蓝创作《吃醋》时的写作思路和心路历程。概括说来,司蓝认为自己主观上没有抄袭。




我想说明的是,无论作者的【用意】和【创作初衷】是什么,都不能改变跟两篇文章所涉及段落极为相似的【事实】。




以下会就为什么两篇文章所涉及段落高度相似这一点,做更加详细的说明。




首先,司蓝在今天早上的沟通中认为“虽然都用了电话这个情节,但是两篇文想要表现的,和总体的情节用意,都不一样。”




“CP双方打电话”是毋庸置疑的大众梗,但两人文中所涉及的“【任务中】的艾格西接到了哈利【从家里】打来的【求援电话】”,则并非吃醋/误会/分手/失忆/蜜罐任务/一方死亡/一起出任务这一类的大众梗。




在Hartwin这个CP的范围里,涉及这个梗的作品我可以说,并不多,甚至很少。如果有人对此持有异议,请举出至少五篇含有“任务中的艾格西接到了哈利从家里打来的求援电话”情节的同人文。




即使如司蓝太太所称,CP双方打电话的灵感来自于自己的生活,我认为“任务中的艾格西接到了哈利从家里打来的求援电话”也是有先有后的撞梗无疑




其次,即便要写“任务中的艾格西接到了哈利从家里打来的求援电话”这个梗,也有很多种表达方式。一个梗,不同的作者会有不同的写法:可以从旁听通话的第三者视角来叙述,可以从结果倒叙,可以结合回忆插叙,可以写哈利一直不告诉艾格西他为什么需要他立刻赶回,而艾格西直到进门才知道原因;可以写艾格西被任务耽搁无法抽身,可以写哈利因为某种原因中途挂断电话……这些具体情节的设计都会衍生出不一样的剧情发展,和不同的叙述手法。光是在写下这段话的时候我就随意想到了以上的一些可能性,相信司蓝太太作为一位高产高量的作者,完全有能力开出更多的脑洞。




然而事实是两篇文,不仅仅撞了一个不太大众的梗,从文章的起手,到【哈利听起来和往常十分不同,询问后得知对方发.情/摔跤,非常难受】,到【艾格西一边迅速撤退,和敌人打斗,一边与哈利通话安慰他,保证很快回来,同时通过电话试图指导哈利以某种方式解决身上的问题】,到【最后回到哈利身边】的剧情走向,起承转合以及叙述方式,都是基本一致的。




之前评论里有人质疑“难道哈利打电话艾格西要不接吗”,以及司蓝太太的声明中,她所认为有部分相似情节“不这么处理的话,还能怎么处理,还能怎么样”,对此做出回应:




首先要承认一个前提:文章的设定一开始就并非大众,即使以艾格西的性格他多半会接听电话,或者在相似的设定下会干出类似的事情,评论里的质疑也是在偷换概念。




其次,是的,就“艾格西该不该接电话”这个情节举例,他完全可以不接。他可以因为任务在紧急关头无法抽身而不能接听,可以因为手机没电关机听不了,可以因为两人在吵架他生哈利气挂了他电话,可以因为哈利在另外一头受伤得太严重了,说不出话来,两人完全无法沟通……




所以,对于“只要出现了打电话这个情节,后面肯定会这样发展的”的看法,以及司蓝所说“因为打电话设定相同而衍生出的许多相似发展”,我们并不认同。就算命题作文,定好开头结尾的情节,这中间也可以有很多很多种相差甚远的展开方式,全看作者想不想得到。




上面列出那段相同的剧情发展,是不能用“普通自然的因果关系”,或者“常见套路”,或“大众梗”来解释的。在那一段的每一个节点,都完全可以拐向不同的转折,进而衍生出不同的剧情。为了体现您的写作意图,从A到B并非只有一条路可走。并不是说因为有些人只想得到这个走向(或者被它先入为主),就认为它是唯一合乎逻辑情理的发展,这是基本的常识问题。




您对着调色盘的每一条颜色解释了您的心路历程,但如您所说,这只能单方面说明您的动机,无法解释整体骨架以及部分细节的相同。




几片叶子,也许分开来看各不相同或只是有些相像,但若将它们以完全一样的顺序排列在一起,难免令人生疑。




在今天白天的沟通时,Cyclic问司蓝“写的时候能保证 完全没看过我的文吗”


司蓝的回答是“看过!!当然看过!”


我们对她这样的答复感到十分费解。


司蓝解释:“写的时候我想起过,但是绝对不是说我想仿照,而是写完觉得还有点像,所以又改了一下”




模仿当然是我们迈入写作殿堂的第一步,但任何一位有避嫌意识,对原创性有追求的作者都是会尽量将自己的文与其他作者的区别开的。




司蓝承认在自己写完《吃醋》后已经觉得有点像,并且有意识地做出了修改。您完全可以再多改一点,不写成这样子,您完全可以写得极其不一样……但您的成文,依然让我们在阅读的时候感到既视感,这一点令人非常遗憾。




跟现代艺术一样,也许对于一幅线条简单的抽象画,有人看着它觉得“这有什么难的,不就是几个色块/几条线叠在一起吗?我也能想到,顺手拿笔就能画下来”,但我们的质疑依旧是,假如在没有看过原作的情况下,你真的能够凭空想到去这么设计,这么画吗?就这件事而言,您真的认为您《吃醋》中调色盘的段落没有受到Cyclic的任何影响,全部都是100%原创?打火机的确是电影中一个常用的道具,但您敢说自己在写文时联想到这个道具,和看过Cyclic的文真的没有一点关系?如果不是看了Cyclic的文,真的会在一开头写出“艾格西收到称呼为我最爱的哈利打来的电话”这种极度重合的桥段?恕我直言,从我们的角度看,只会觉得你照搬情节,照搬到连给哈利特意设置昵称,朝敌人甩打火机这些细节都是一样的。




司蓝还表达过:“虽然都用了电话这个情节,但是两篇文想要表现的,和总体的情节用意,都不一样”。




我想再次说明一遍,无论作者的【用意】和【创作初衷】是什么,不管你是出于什么原因设计了你文里的情节,这么设置是为了表达什么思想,无论主观上觉得自己怎样,是有意还是无意,有心还是无心,或是“因为觉得太像而改了改”,都不能改变跟两篇文章所涉及段落极为相似的【事实】。




我们不认为“都写了接个电话就回家就算抄袭”,两篇文的重合也不仅仅是“撞梗”这么回事。我们明白抄袭是极其严重的指控,也是斟酌许久才选择这样处理。孰是孰非,自由心证。




我们仍然希望可以得到作者太太的道歉。




之后此lof下某些阅读能力有问题的评论将不会再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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